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关于无效婚姻的规定

2023-02-07 08: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民法典关于无效婚姻的规定是重婚;属于近亲结婚;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以及没有达到结婚年龄等。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当事人没有夫妻的权利或者义务等。
民法典关于无效婚姻的规定

  一、民法典关于无效婚姻的规定

  民法典关于无效婚姻的规定如下: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

  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无效婚姻的起诉时效是多久

  无效婚姻诉讼时效是永久,即无效婚姻一般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有申请资格的人向法院提出婚姻关系无效认定申请,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当事人不得撤诉。且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三、婚姻无效彩礼是否可以退还

  找法网提醒您,如果婚姻无效,也就是两人没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则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应当返还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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