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家庭暴力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2023-02-06 09: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家庭暴力离婚的程序有当事人起草起诉状,携带好需要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即法院开庭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
家庭暴力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一、家庭暴力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家庭暴力离婚的程序有:

  1.原告准备起诉状,收集家暴的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受理后,通知双方到庭参与庭审;

  3.法院组织开庭审理,应当先行调解;

  4.调解不成的,作出是否离婚的判决。

  二、一次家庭暴力可以判定离婚吗

  一次家庭暴力可以判定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家暴致离婚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找法网提醒您,家暴致离婚子女抚养权一般判给没有家庭暴力的一方,一方有家暴倾向,如果有证据证明其家暴事实的,是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的,一般会判给孩子的母亲抚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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