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准予离婚的四大情形为: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破裂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起诉离婚经过以下时间能判离: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只要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在立案之日六个月内能判离;找法网提醒,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可以延长六个月;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对符合离婚情形的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能判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夫妻共同财产按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1.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
3.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