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界定

2023-02-05 13: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界定是看是否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所分得的财产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若是不能便可以认定为生活困难,另一方便需要给予一定的离婚补偿。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界定

  一、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界定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界定是:一方生活困难,是指离婚时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如果离婚时,一方无住房的。离婚时一方没有住房,另一方可以在自己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居住权或所有权,帮助对方解决住房困难。解决对方生活困难的方式、数额、时间等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补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补偿协议有法律效力。找法网提醒,夫妻双方签订的协议只要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未受胁迫、欺诈就具有法律效力。对于一方存在与他人同居、重婚、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三、离婚损害赔偿和补偿的区别

  1.概念不同。离婚诉讼中的经济补偿,是指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2.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

  3.条件不同。经济补偿适用前提较为严格,一般为在离婚时,对家事付出较多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补偿要求,但仅限于夫妻实行的是约定分别财产制。

  4.适用范围不同。损害赔偿不受限制,经济补偿只能适用于约定分别财产制。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