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夫妻公证债务一方偿还的债务有哪些

2023-02-12 16: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夫妻公证债务一方偿还的债务有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允许或知情下便擅自资助或赡养他人而产生的债务、未经对方同意便私自从事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且经营收入尚未使用到夫妻共同生活当中的。
夫妻公证债务一方偿还的债务有哪些

  一、夫妻公证债务一方偿还的债务有哪些

  夫妻公证债务一方偿还的债务有:

  1.夫妻共同生活中,其中一方未经另一方知情和允许,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法律抚养、赡养义务的人而产生的债务。

  2.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借款开设店铺、买卖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并且其经营所得财产并未被夫妻共同生活所用。

  3.婚前由一方购置房产等产生的债务,婚后并没有将这部分财产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债务由单独购买方承担。

  4.夫妻一方在借款时,与债权人约定好此债务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债务人一方承担。

  5.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参与赌博等活动所欠下的堵债,由欠债方承担。

  二、夫妻债务公证后有没有法律效力

  以登记或公证作为约定的形式要件。一般情况下,只要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和公序良俗,并且确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应当承认约定的效力。约定成立的形式要件则是登记或者公证。登记机关是婚姻登记机关,公证机构是公证处。

  找法网提醒,夫妻债务公证公证不是必经程序,但是任何法律行为、文书经过公证后可以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如果发生诉讼,经过公证的法律行为或文书可以直接采证作为证据使用,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

  三、婚前债务是否自动转为婚后债务

  1.一方个人的婚前债务一般不会自动转为婚后债务。一方的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由该当事人以个人的财产负担,法院不支持该当事人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婚前债务是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其配偶有承担的义务。

  2.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3.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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