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冷静期适用范围

2023-02-03 15: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离婚冷静期适用范围是协议离婚,一般是需要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况下,若双方任何一方受到欺骗、强迫等手段导致离婚的,即协议离婚失效,即没有离婚冷静期,因此需要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一致。
离婚冷静期适用范围

  一、离婚冷静期适用范围

  离婚冷静期适用范围是协议离婚,即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去什么地方办理

  协议离婚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找法网提醒您,要带齐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三、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反悔了可以起诉么

  离婚后财产分割反悔原则上不可以起诉,但是确认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当事人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分割,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并可以重新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