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养的孩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只能办理领养证。领养证办理流程:
1.必备材料:单位证明、个人申请、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
2.办理程序:到居委会领取证明表一式两份(下列另有规定的除外),逐级审核后报区计生局审批。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的东西如下:
1.需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未提供新生儿父亲身份信息的,新生儿母亲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材料;
3.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应当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应当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出生证明在一个月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在医院分娩后最迟一个月内办理,如果特殊情况需要提交亲子鉴定材料,最迟在三个月内办理。找法网提醒您,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需要提供父亲、母亲的身份证,去分娩医院办理,还需要提前想好出生的姓名,姓名一旦确定,医疗机构无权再更改,如果需要更改,必须去户籍部门办理。户籍部门可以根据医院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所以孩子的出生证明基本上需要在三十天之内办理完成,如果说有特殊情况的话那么可以延长到三个月之内办理也行,这个出生证明上面会记载着父母和孩子的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