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才能办手续。也就是,双方在定好离婚协议后,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局办理。而且是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否则不能办理。如果双方都不在户籍地,那就只能起诉离婚了。
另外,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协议离婚前应该咨询下要去办理离婚的民政局,具体问下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地方不同民政局的具体操作也不一样。
找法网提醒您,协议离婚从申请离婚登记到申请发给离婚证,需要三十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承担的抚养费、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6.双方当事人的签名以及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