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子女抚养意见的规定是:
1.对于两岁以下子女,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法院会准许;
2.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一方有其他子女,另一方其他无子女时,无其他子女的一方优先获得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找法网提示您,孩子抚养费不给的起诉方式如下:
1.撰写民事起诉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起诉状的副本;
2.起诉状准备好后,到法院立案庭正式提起诉讼;
3.法院先受理后,拿着受理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纳受理费;
4.法院通知被告举证;
5.法院发送传票,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和地点;
6.开庭审理;
7.法院判决,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8.判决书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