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请输入姓名,男,请输入时间:年月日出生,住请输入详细地址。
被继承人: 请输入姓名, 男,请输入出生年、 月、日出生, 请输入去世年、 月、日死于请输入去世详细地址。
查继承人请输入继承人姓名是被继承人请输入被继承人姓名的请输入称谓, 是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请输入被继承人姓名。
死后遗留财产情况如下:
( 1)请输入遗留地点、内容及明细条款
( 2)请输入遗留地点、内容及明细条款
( 3)请输入遗留地点、内容及明细条款
以上遗产,依法应由继承人请输入继承人姓名继承。
特此证明。
输入公证处名称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关于遗产继承数额,其实也就是遗产继承份额,指各个继承人可以实际分得多少遗产。首先要看有没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有的话,要按照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内容来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按照法定继承规则继承遗产。
1、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如其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不列入继承顺序。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继承权证明书格式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继承权证明书应当写明继承人的身份、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等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