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房屋继承过户需要手续

2021-06-01 16: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中国,自古以来继承对每个家庭都有重大意义,尤其是房产继承。现代通过法律规范了房产继承,具体规定了相关事项和相关程序,一般子女继承父母房产都会过户,那么房屋继承过户需要手续呢?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房屋继承过户需要手续

  一、房屋继承过户需要手续

  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否则房产部门一般不予更名;

  事人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二、不是亲生子女有继承权吗

  民法典规定,在法定继承中,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非亲生子女也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同一顺序继承人遗产如何分配

  怎样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遗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据以上规定,在分配遗产时,应掌握以下几个情况:

  1.各继承人在生活条件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义务大抵相同时,所获得的遗产份额应录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如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助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多分。

  3.对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是对那些虽然抚养能力小、抚养条件差,而尽最大努力扶养被继承人的,或者没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但不应少分给他们遗产,而且还应该适当地多分给他们。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即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对遗产的分配达成协议时,可按协议处理。

  5.对于那些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因为被继承人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不要求继承人抚养而没有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也不应该因为这个而影响其继承的份额。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过户,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否则房产部门一般不予更名。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房屋继承过户需要手续”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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