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哪些情形会导致继承权的丧失

2021-06-08 09:1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为维护良好的遗产继承秩序,防止部分继承人为图谋不正当的利益阻碍正常的继承秩序,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那么,哪些情形会导致继承权的丧失?接下来就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哪些情形会导致继承权的丧失

一、哪些情形会导致继承权的丧失

《民法典》第1125条第1款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二、继承丧失的法定条件的具体分析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首先,在主观上,继承人存在杀人的故意,不包括过失杀人。在犯罪动机上,不以继承人为了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为前提。其次,故意犯罪的对象必须是被继承人。最后,在客观上实施了杀害行为,只要继承人实施了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犯罪行为,不论犯罪是既遂还是未遂,都将丧失继承权。

()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首先,主观上,必须有杀害的故意,且动机为争夺遗产;其次,在客体上,所侵害的必须是其他继承人的生命;最后,在客观上,实施了杀害行为,不论犯罪行为是否既遂,都将丧失继承权。

()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只要是遗弃被继承人,不论是否严重,即失去继承权;对于虐待被继承人,则要求情节严重。至于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判断。

()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所谓情节严重,可以是继承人通过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的行为侵占了被继承人的巨额遗产,也可以是导致其他继承人未能参与遗产分割以致生活困难等。

()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不论继承人是采取欺诈手段还是胁迫手段,只要导致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歪曲,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

《民法典》在规定继承权丧失的同时,对于上述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但只要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对其表示宽恕或者在遗嘱中仍将其列为继承人,其丧失的继承权即可以恢复。

三、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上文所指的子女是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由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是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这是作为法定继承顺序的规定。

例外情形如下: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有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对“哪些情形会导致继承权的丧失?”这个问题的简单回答。法律规定继承权会因为五种原因而丧失,其中前两种是绝对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后三种属于非当然丧失继承权的事由。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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