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放弃房屋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2021-06-08 17:0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因此又称“继承的抛弃”。放弃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后即丧失了继承权。那么放弃房屋继承需要什么手续呢?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放弃房屋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一 、放弃房屋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根据规定,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及其放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公证处应将上述情况记录在公证笔录上,笔录应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二、放弃房屋继承可以异地公证吗

  不能在异地公证处办理(放弃房屋继承权的声明书)的证明。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1、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的权利。

  因此,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

  三、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审查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1、当事人的身份、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是否确实享有继承权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受欺诈等影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事实存在

  3、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的。公证处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则应依法制作并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公证书自公证审批签发之日起生效。

  继承人有继承权,也有放弃继承的权利。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有关“放弃房屋继承需要什么手续”的解答,希望对大家在学习法律知识和实际运用法律上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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