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转继承人有哪些

2021-06-15 10:1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常说的继承权,网友们都大概知道继承权就是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那么继承权何时开始的呢?在法律规定上,继承权计算的时间是非常严谨的,关系也是分得明明确确,那么转继承人有哪些?接下来我们一起跟着找法网小编去了解一下详情。
转继承人有哪些

一、转继承人有哪些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转继承人享有什么权利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所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它体现为继承人的继承地位。它包括

(一)继承开始前,即被继承人死亡前继承人的继承地位。它属于一种继承期待权。

(二)继承开始后即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的地位。其在理论上称为继承既得权,是一种现实的权利。

1、继承权是为身份权或为财产权与民法典之为身份法或为财产法相关联。那么民法典即为亲属关系上的财产法,则继承权亦应确认为亲属关系上的财产权。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于法令限制范围内,对于所有物的支配物权。

2、所有权是一种物权,而物权在其本质上应归结为对物之直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和排他之保护绝对性。

3、从二者性质上的比较分析,我们可以知道二者虽均为财产权,但其基点还是有差异的。继承权更侧重于从身份关系确认对财产加以保护。而所有权则更强调支配性,强调主体对于财产处分的能力。当然近代所有权体现出一种观念性,所有权享有并不以对标的物占有为必要。但我们应当明确,所有权的意义恰恰还是在于宣称对标的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能力。其针对的是财产的用益和流转。而从继承权的角度来看,它恰恰不关注这一点。

三、可以通过沉默放弃遗赠吗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依照该规定,遗赠的接受必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单纯的沉默视为放弃受遗赠,且遗赠的接受必须在继承开始后的两个月期限内作出。

以上的内容就是与转继承人有哪些有关,从上文可以清楚地知道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还有关于法定继承人的分类,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找法网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他们很乐意地为你们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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