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继承权的丧失情形

2021-06-15 10: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每个人都有生老病死,所以遗产继承基本上是每个人都会遇到的问题,在遗产继承的时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时继承问题当然简单,但是在继承的时候,并不是所有情况都是这么顺利,那么继承权的丧失情形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告诉你们吧。
继承权的丧失情形

一、继承权的丧失情形

第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将丧失继承权。

第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既包括第一顺序人继承人杀害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

第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所谓遗弃被继承人是指对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被继承人有扶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所谓虐待被继承人是指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从身体上或精神上进行摧残或者折磨。对遗弃被继承人的,不管情节是否严重,都将丧失其继承权,但继承人如果确有悔改表示且被遗弃人在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而定。如果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则丧失继承权,若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且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第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所谓伪造遗嘱是指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造假遗嘱,篡改遗嘱是指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的内容,销毁遗嘱是指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毁灭。

二、债务大于遗产怎么办

可以放弃继承。但在法律意义上讲,已经没有遗产可继承了。因为在继承前必须先行偿还债务,偿还债务以后若有剩余,剩余部分方可做为遗产继承,因此,在本案中实际上是没有可继承的遗产的。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偿还债务不足的可以不再偿还,债权人也不得因此追偿,但你的朋友要是没有向债权人声明并征得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处理了财产,可就麻烦了,债权人可以以“低价处理,逃避债务”为由,要求你的朋友按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三、如何规避遗产债务

可以进行审计,产权界定等以及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继承权的丧失情形有哪些呢?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并不当然丧失继承权,但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只有情节严重,达到遗弃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时继承权才会当然丧失。希望这些内容对你们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找法网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他们很乐意地为你们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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