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未公证的遗赠如何过户

2021-06-15 10: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而遗赠是需要公证的,如果有的选择过户,但是未公证的遗赠如何过户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告诉你们吧。
未公证的遗赠如何过户

一、未公证的遗赠如何过户

遗嘱必须要公证后才能办理过户。

司法部、建设部1991年制发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2条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者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因此,涉及房产一类的遗嘱,办理公证是房产过户的前置程序。

法律依据:《公证法》 第二十九条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二、遗赠有效条件有哪些

遗赠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不仅要符合法律行为一般要件,还要符合继承法的特别规定。一个有效的遗嘱须具备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亡。

欲使遗赠发生预期法律效果,须由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遗赠公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三、接受遗赠公证材料

受遗赠声明书公证办理所需材料:

1、声明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声明人提供身份证件、户口本,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遗嘱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医学死亡证明书或派出所的户籍注销证明);

3、遗嘱公证书;

4、接受的遗赠财产的权利凭证(如房产证、存折等);

5、声明书文本(公证处可提供代书);

6、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未公证的遗赠如何过户呢?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希望以上的内容可以帮助到你们,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找法网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他们很乐意地为你们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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