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接受遗赠的几种方式

2021-06-15 10:4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受遗赠人就是遗产的受理人,受遗赠人不一定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其他公民。当他人想要遗赠给你的时候,你选择接受的时候,是有一些方式去接受的,那么接下来就让找法网小编来告诉你们接受遗赠的几种方式有哪些。
接受遗赠的几种方式

一、接受遗赠的几种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因此,表示接受遗产一定要进行明示的表示如:书面、口头等。

二、什么是受遗赠人

又称“遗赠受领人”。遗赠人在遗嘱中指定的接受其遗赠财产的人。关于受遗赠人的范围,各国法律规定不一。有的国家规定,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集体组织或社会团体,还可以是国家。受遗赠人必须是在遗赠人死亡时尚生存的公民或者尚合法存在的社会组织。

受遗赠人如果与遗赠人同时死亡或者被推定为同时死亡的,该项遗赠无效。如果受遗赠人死在遗赠人之后,遗产分割之前,遗赠财产转由受遗赠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胎儿也可以作为受遗赠人,遗赠人将遗产赠给胎儿,该遗赠有效。尚在设定中的法人,也可以作为受遗赠人。胎儿出生时死产的,或者设立中的法人最终未设立的,该项遗赠无效。

三、接受遗赠公证材料

受遗赠声明书公证办理所需材料:

1、声明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声明人提供身份证件、户口本,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遗嘱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医学死亡证明书或派出所的户籍注销证明);

3、遗嘱公证书;

4、接受的遗赠财产的权利凭证(如房产证、存折等);

5、声明书文本(公证处可提供代书);

6、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以上的内容与接受遗赠的几种方式有关,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帮助到你们,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找法网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他们很乐意地为你们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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