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遗嘱继承公证书样本

2021-06-28 14:3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遗嘱继承公证书是公证遗嘱的一种方式,由于这种方式可以更好的保障遗嘱继承的效力,所以公证会更合适,那么遗嘱继承公证书样本怎么写才是正确的?正确书写遗嘱继承公证书才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事情,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吧。
遗嘱继承公证书样本

一、遗嘱继承公证书样本

房屋遗嘱继承公证书

( )××字第××号

继承人:×××,男,××××年×月×日出生,住××省××市××街××号。

被继承人:×××,男,××××年×月×日出生,生前住××省××市××街××号。

×××于××××年×月×日在××(地名)死亡,死亡后在××(地名)留有遗产房屋×间,死者生前立有遗嘱。根据死者遗嘱,死者×××的遗产应由×××继承。

××省××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二、遗嘱继承的设定效力和执行效力

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设立遗嘱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设立效力。遗嘱人一旦死亡,他所设立的遗嘱即具有执行效力,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嘱托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执行遗嘱;如果没有此项嘱托,则全体继承人以平等地位参与遗嘱的执行。为了保障未成年的继承人和不在继承开始地点的继承人的利益,遗嘱人可以嘱托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充当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通常是遗嘱人所信赖的、能体现遗嘱人意愿的无利害关系人,他在执行嘱托任务时,继承人无权对遗产进行处分。

三、什么是共同遗嘱

指夫妻共同设立的遗嘱,是两个内容相同的意思表示,遗嘱所处分的客体是夫妻共有财产。在共同遗嘱中,夫妻可以相互指定对方为遗嘱继承人,也可以指定子女或其他人为遗嘱继承人。对于共同遗嘱,民主德国和联邦德国在民法中均有专门规定,其他大多数国家均未作规定,法国、日本等国家则明确予以禁止。在中国审判实践中未予否认。共同遗嘱的设立、变更和撤销都是立遗嘱人的共同意思表示,因此其中一方不经对方的同意,不能单方予以变更和撤销。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遗嘱继承公证书样本的内容,上文已经给出了遗嘱公证书的相关范文,可见正确书写遗嘱公证书的重要性,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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