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父母留下的遗产法院可以执行吗

2021-07-21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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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继承人可以根据法律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后,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父母留下的遗产法院可以执行吗?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父母留下的遗产法院可以执行吗

一、父母留下的遗产法院可以执行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务人不执行判决书的时候,债权人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债务人继承的遗产是属于其财产,所以是可以执行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二、继承人的范围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遗产的构成要件

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

这是由现代继承法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

()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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