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父母遗产要立遗嘱么

2021-07-21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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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知道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来分配财产份额,遗嘱中如果确定了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未确定只归一方的,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那么父母遗产要立遗嘱么?以下是找法网小编结合相关资料整理到内容,希望能够帮助您。
父母遗产要立遗嘱么

一、父母遗产要立遗嘱么

父母遗产是可以立遗嘱的,但是父母单方立遗嘱的,立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合法的财产。夫妻双方共有的房产,立遗嘱人只能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作为遗产写进遗嘱进行处分。不能处分属于另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财产份额。遗嘱处理不属于自己遗产的部分无效。

 二、父母立遗嘱需要子女在场吗

  立遗嘱时子女可以不在场。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可。如果立遗嘱人是65岁以上的老人,最好有医院出具的意识清晰证明,如果没有证明,需要所有子女在场签字确认。立遗嘱最好找律师见证,这样遗嘱的效力不会轻易被撤销。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子女能当遗嘱见证人吗

  订立遗嘱之所以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根本目的就在于保证遗嘱内容的真实性,防止他人擅自伪造、篡改、销毁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因此,合格的见证人就显得十分重要。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的原因不在于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而在于他们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内心意志,再者他们证明难以保持客观性何真实性。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子女属于继承人,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意志,因此,子女不能当遗嘱见证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父母遗产要立遗嘱么父母遗产是可以立遗嘱的,但是遗嘱人只能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作为遗产写进遗嘱进行处分。不能处分属于另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财产份额。遗嘱处理不属于自己遗产的部分无效。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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