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该如何来判断

2021-01-18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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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存在债务的话,那么继承人应当用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清偿,如果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那么则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该如何来判断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该如何来判断

  一、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该如何来判断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果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清偿遗产债务:

  首先,应由法定继承人在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负责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其理由是,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虽然都是继承法所规定的继承方式,但是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因为遗嘱继承是最能体现被继承人意愿的一种继承方式。先让法定继承人用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从这种意义上讲,就是尊重了被继承人的意愿。

  其次,法定继承人用所得遗产不足以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这里所称的按比例偿还债务,是指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各自按照取得遗产份额的比例分摊被继承人的尚未清偿的债务。当然,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清偿债务亦可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的实际价值的部分,可以不再清偿。

  再次,如果没有法定继承人,而仅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取得遗产时,应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当然,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由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清偿其所负的债务时,即不存在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偿还债务的问题。

  二、遗产继承数额怎么确定

  首先要看有没有遗嘱,有的话,要按照遗嘱来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不列入继承顺序。

  三、遗产债务的清偿原则是什么

  (一)接受继承与承担债务清偿责任相统一原则

  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是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的一并接受,不能只享受财产权利而不承担财产义务。接受继承的继承人同时依法接受了债务清偿责任;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债务。

  (二)限定继承原则

  所谓限定继承,是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的清偿只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也就是说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不负无限清偿责任,而仅以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负有限的清偿责任,超过部分可以不予清偿。

  (三)特定遗产债务的清偿不受限定继承范围限制的原则

  被继承人生前为继承人的需要所欠的债务和继承人应尽扶养义务而没有尽到义务致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清偿时不以死者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应负无限的清偿责任,即继承人应以自己的固有财产进行清偿。

  (四)应为特定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原则

  在清偿遗产债务时,即使遗产的实际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需要特殊照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适当的遗产,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五)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原则

  遗赠是被继承人以立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死后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法律行为。所谓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即是在被继承人负有遗产债务的情况下,应当优先用遗产清偿债务,如留有剩余的遗产才执行遗赠。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被继承人利用遗赠逃避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遗产债务应由法定继承人在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负责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该如何来判断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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