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父母能解除儿女的继承权吗

2021-08-25 11: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的方式包括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四种。自然人可以依法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有遗嘱的依照遗嘱继承。那么父母能解除儿女的继承权吗?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父母能解除儿女的继承权吗

一、父母能解除儿女的继承权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是不能取消子女法定继承权的,如果父母不想子女继承遗产的,可以订立遗嘱声明由其他人继承遗产。

二、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三、遗嘱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1136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

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

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

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

4、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

5、口头遗嘱。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父母无法解除子女的法定继承权,但可以通过订立遗嘱将遗产交由他人继承。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父母能解除儿女的继承权吗”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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