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遗产可以加名字吗

2021-09-02 09:4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可以继承的,继承的方式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遗赠及遗赠扶养协议等。那么遗产可以加名字吗?什么是遗产继承?遗产继承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遗产可以加名字吗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遗产可以加名字吗

一、遗产可以加名字吗

房产在进入继承程序之前(被继承人生前)、或者在继承完成以后都可以加名字,但是在继承过程中,不能加名字。

(一)无房贷的房子遗产继承前/后加名字: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110元费用: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顺利的话,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产证。

(二)有房贷的房子遗产继承前/后加名字: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2、办理所需要的费用: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3、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

二、什么是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一)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二)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三)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四)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嘱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三、遗产继承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继承开始的时间是指继承人从什么时间开始享有被继承人的合法所有财产所有权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最高人民法院一九八五年九月十一日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更进一步明确了继承开始的时间:

(一)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死亡的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二)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人,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产在进入继承之前或者继承之后都可以加名字的,但是在继承过程中不能加名字,且要保证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遗产可以加名字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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