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被告死亡后需要全体继承人参加诉讼吗

2021-10-01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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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遗产继承是指继承人根据法律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如果对继承遗产有争议的,有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那么,被告死亡后需要全体继承人参加诉讼吗?下面找法网小编给大家解答。
被告死亡后需要全体继承人参加诉讼吗

一、被告死亡后需要全体继承人参加诉讼吗

被告死亡,有遗产,有继承人的案件需要根据继承人是否同意参加诉讼分别对待。

(一)继承人表示参加诉讼的,变更继承人为被告,继续审理,已经进行的审理对变更后的被告仍然具有法律约束里,但被告仅以继承遗产的价值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二)继承人表示不参加诉讼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的做法也不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依照法律规定被告死亡的案件,还需要同时满足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才能依法终止诉讼。

二、父母身故遗产如何继承

父母身故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哪些

《民法典》第1125条第1款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被告死亡后需要全体继承人参加诉讼吗?根据上文可知,被告死亡,有遗产,有继承人的案件需要根据继承人是否同意参加诉讼分别对待。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若您还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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