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股权继承要哪些材料

2021-10-04 10: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股权继承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出资证明、股东名册、经备案的公司章程、公司资产的评计报告等。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带大家具体了解“股权继承要哪些材料”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帮到大家。
股权继承要哪些材料

一、股权继承

股权的合法继承会导致公司股东的变更,这对有限责任公司会产生深刻影响。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法律不加限制的允许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会导致因新旧股东的不合而产生纠纷或者突破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等。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公司法第75条对股权继承做出明确规定,条款包括两层含义: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并非只对财产权的继承;

2、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做出特别规定,排除对股东资格的当然继承。

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其资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这也是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

二、股权继承要哪些材料

股权的财产性决定了股权继承的可行性。当公证申请人申请办理的继承权公证,遗产涉及股权时,承办人不能按照办理一般财产继承的步骤和思路去承办,当然办理一般财产继承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也是要的,这些材料主要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即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火化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由死者单位出具,列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

4、若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交其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异地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本地的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

5、若继承人中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权人的死亡证明及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

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要求当事人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出资证明;

2、股东名册;

3、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

4、公司资产的评计报告。

公司股权不同于有形财产,其价值由多种因素构成,如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以及产品赢利能力和人员素质等。只有经过评估机构专门评估后,公司股权的价值才能体现或接近客观真实。

三、股东死亡后其股权怎么继承

股东死亡后其股权依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有遗嘱或其他约定的除外。《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于确定法定继承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确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来按比例继承。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并不当然继承股东资格,是否取得股东资格,根据由公司章程决定。如果在自然人股东死亡之前,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禁止股东继承人取得股东资格,股东继承人则不能依法获得股东资格,而只能继承原股东在公司所享有的财产权利。股东继承人继承原股东的财产权利可以参照《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办理。首先,与其他股东协商所继承的股权的价值,由其他股东出资购买,或者在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依法转让给第三人。其次,如果与其他股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委托法定评估机构对于公司全部资产进行评估,按照原股东所占有股权的比例来确定。

除了一般继承的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外,股权继承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还包括出资证明、股东名册、经备案的公司章程、公司资产的评计报告等。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股权继承要哪些材料”的解答。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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