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继承遗产去哪个部门

2021-10-13 16: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被继承人死后留有遗产的,其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但是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知识产权等权利。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继承人就可以继承遗产。那么,继承遗产去哪个部门?下面找法网小编将给大家介绍。
继承遗产去哪个部门

一、继承遗产去哪个部门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如何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根据《民法典》,办理继承公证必须:

①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②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③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④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⑤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

⑥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三、遗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相关法律规定。
目前,遗产继承公证费已经调整了,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不再按受益额的2%收取。

各类公证收费将大幅下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之前实行的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由现行的每辆次100元降为每辆次70元。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护照的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本400元降为每本200元。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继承遗产去哪个部门以及相关知识。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对此,您若还有不了解的,建议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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