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存款继承公证流程

2021-10-13 16: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依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留有遗产的,其继承人是可以依法继承的,也可以放弃继承,继承人继承遗产要经过公证程序才可以继承。那么,存款继承公证流程是怎样的,存款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下面找法网小编将给大家一一介绍。
存款继承公证流程

一、存款继承公证流程

1、合法继承人(例如:父母、配偶、子女等)携带遗产公证需要的相关材料亲自到公正机构填写继承公证的申请表。

2、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在外地不方便亲自到本地公正机构办理的,可以在外地的公证机构填写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再寄回本地;

3、继承人在国外的,需要提交经过中国驻使馆、领馆认证的亲属证明。

4、继承人凭该公证书到相关银行办理取款;

5、银行需要核查继承人是不是具有合法的身份、继承权是否存在争议、过户的存款是否有争议;

6、银行核查无误后办理存款提取手续。

二、存款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2、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

(死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需先至公证处领取一张介绍信,至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开具死亡证明,也可以由死亡时的医院开具;户口本上如果没有死者的户籍注销记录,需提供户籍地警署户籍注销证明,有则不用开具注销证明)

3、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单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

4、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5、死者的婚姻证明;

(婚姻证明是指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离婚调解书)、户口本上婚姻状况记载;结婚年代久远或结婚证遗失的,可以不提供结婚证;死者死亡时如果是未婚、丧偶、或离婚的,需提供由户籍地民政局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6、死者的银行存款证明;

7、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8、非本地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提交放弃继承声明的公证书。

三、继承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存款继承公证流程以及相关法律知识。合法继承人要继承财产的,需要携带遗产公证的相关材料亲自到公正机构填写继承公证的申请表。若您还有法律疑问,建议您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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