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放弃遗产声明公证手续

2021-12-09 15: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个人财产的极大丰富也让遗产的分配变得十分重要,我国的遗产一般是通过遗嘱或者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的。那么放弃遗产声明公证手续?关于放弃遗产继承公证书的注意事项?放弃继承权的程序和注意问题?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放弃遗产声明公证手续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放弃遗产声明公证手续

一、放弃遗产声明公证手续

放弃财产继承权声明书,是用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使用的。在我国,继承人出于自己的意愿,不想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在选择放弃时,都需要写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一般情况下,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怎么写,如下所示: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声明人:_____, 男/女,_年_月_日出生,现住 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

本人是被继承人____的。被继承人_____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市因____去世。

死亡后在_____遗留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我是他的法定继承人之一,但本人经慎重考虑后决定:

完全自愿放弃对上述财产中属于遗产的继承,今后决不反悔。

声明人:________

__年___月___日

二、关于放弃遗产继承公证书的注意事项

(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三)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放弃继承权的程序和注意问题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是指公证处依法证明继承人放弃自己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权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因而,法律虽然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由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

(一)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3、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并将其记录在谈话笔录中,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4、当事人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移给他人。

放弃遗产声明的公证手续同一般的公证手续一样,只是要提前写好声明,而声明要将放弃继承权的事项表述清楚。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放弃遗产声明公证手续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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