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公证遗嘱无效怎么办

2021-12-13 17: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遗嘱的种类实际上是比较多的,遗嘱设立的目的实际上就是想要追求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使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尽可能真实,尽可能维护行为人(被继承人)的意志。那要是在生活中,公证遗嘱被证明无效该怎么办?下边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证遗嘱无效怎么办的相关问题。
公证遗嘱无效怎么办

  一、公证遗嘱无效怎么办

  (一)遗嘱的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二)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三)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四)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五)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

  无效之后就是不发生法律效力哦。

  二、什么是公证遗嘱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

  三、遗嘱公证的程序

  (一)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二)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⑥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四)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五)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公证遗嘱无效怎么办的相关问题。公证遗嘱无效的话,按照其他遗嘱继承或者发生法定继承。如果您对公证遗嘱无效怎么办还有其他疑问的话,欢迎您来咨询我们找法网的相关律师。我们的律师会积极为您提供相关的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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