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遗嘱公证能公证几次

2021-12-12 14: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很多人随着司法素质的提高,会留下口头遗嘱,对于公证遗嘱也有很多人办理,遗嘱公证一般是在哪个机构办理,遗产公证可以公证几次。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遗嘱公证能公证几次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遗嘱公证能公证几次

遗嘱公证能公证几次

一般可以做1次,如果打算重新做,需要先撤销之前的继承公证,原则上来说没有次数限制,以立遗嘱人的意愿和行为能力为准。一般在办理遗嘱公证时,公证人员会询问之前是否办理过公证遗嘱,遗嘱人应如实告知,办理过公证遗嘱的,公证人员会让其先撤销或变更原公证遗嘱。

撤销公证遗嘱,只有遗嘱人本人向原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变更或撤销申请,其他人一般是不能代理撤销公证遗嘱的。原公证遗嘱撤消后,即可重新申请新的公证,其实在申请撤销遗嘱时,可以直接申请变更公证遗嘱,这样只需申请一次即可完成重新立公证遗嘱的目的。

二、民法典如何规定继承关系

《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权,而继承关系中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民法典对遗产的认定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根据上述阐述表明,遗嘱公证一般是办理一次,如果后续要在办理,应当把之前的撤销,那么没有次数限制。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遗嘱公证能公证几次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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