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遗嘱可以去公证吗

2021-12-18 13: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随着生活中的一些普法知识的传播,我们的司法素质普遍有所提高。在处理生活中的一些事务的时候,为了尽量避免一些纠纷的发生而导致家庭不和睦,在立下遗嘱的时候最好是进行遗嘱公证。下文是小编针对遗嘱可以去公证吗所罗列出的知识,希望能为大家带来帮助。
遗嘱可以去公证吗

一、遗嘱可以去公证吗

遗嘱按照相关规定写的,无需去办理公证。我国的遗嘱方式有很多种,公证遗嘱只是其中一种,当事人选择亲自书写,或者让代写遗嘱的,当事人不需要去公证机关办理公证登记,只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当事人选择公证遗嘱的,应当去公证机关办理公证登记。总的来说,当事人选择公证遗嘱的,需要去办理公证登记,选择其他遗嘱方式的,无需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民法典如何规定继承关系

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权,而继承关系中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民法典对遗产的认定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遗嘱是可以进行公证的,并且在立遗嘱人的立下多份遗嘱的情况下,会以已经公证的遗嘱为准。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遗嘱可以去公证吗”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其他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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