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去哪里做公证

2021-12-17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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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办理。那么,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去哪里做公证?打印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什么情况可以采用口头遗嘱?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去哪里做公证

  一、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去哪里做公证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二)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三)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四)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五)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

  (六)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二、打印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

  打印的遗嘱满足一定的条件也具备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的性质与效力可分为三种不同的情况:

  (一)遗嘱由被继承人自行打印并签字确认的;

  (二)遗嘱由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关的利害关系的人打印并作为见证人的;

  (三)遗嘱由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关的利害关系的人之外的其他见证人打印的。

  三、什么情况可以采用口头遗嘱

  民法典中规定,危急的情形可以采用口头遗嘱。主要是指当事人已经濒临死亡或者生命受到随时死亡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订立口头遗嘱,并且需要有两个见证人进行见证。凡遗嘱人能在该情形下,以自书、代书、公证等方式订立遗嘱的,不得口头遗嘱。另外,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对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去哪里做公证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需要注意的是,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希望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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