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公证遗嘱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2021-12-17 12: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很多人都会选择遗嘱公证来保护自己。避免以后可能出现的遗嘱理解上的分歧和效力上的争议会选择的一种较为稳妥的设立遗嘱方式。但如果公证遗嘱时间过早是否会导致失效,是很多人也考虑的问题,那么公证遗嘱继承有时间限制吗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公证遗嘱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一、公证遗嘱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没有。只要没有新的遗嘱来进行推翻这个遗嘱,那么这个有效期就是永久性的,公证的遗嘱法律性是最强的,而对于遗嘱的开始日期就是在立遗嘱的人死后就算是可以生效了。遗嘱经公证后,一旦被继承人死亡,遗嘱才开始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公证遗嘱的程序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此外,立遗嘱人应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2、公证处受理

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

公证人员认为立遗嘱人的申请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减免申请。

3、遗嘱的审查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三、遗嘱公证注意事项

1、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2、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立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要求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

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公证处才能出具公证书。

4、遗嘱的形式应该合法

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方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的签名;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或者盖章。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公证遗嘱继承有时间限制吗的相关内容,公证遗嘱是没有有效期的。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此遗嘱,该公证遗嘱是一直有效的。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