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亲属关系法定类别有哪些

2021-12-27 16: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知道每个人都不是独立的存在,只要存在在这个社会上,或多或少的都会和别人产生一些联系,而这些关系的名称,一些是我们约定熟成的,一些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那么,亲属关系法定类别有哪些呢?相关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析。
亲属关系法定类别有哪些

一、亲属关系法定类别有哪些

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伯、叔叔、姑母、舅、阿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亲属不等于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可能分属于多个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员并不绝对有亲属关系。

根据亲属关系发生的原因,可以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血亲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前者是指出于同一祖先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后者是指彼此本无该种血亲应当具有的血缘关系,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的条件,确认其与该种血亲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亲属,如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是拟制血亲。血亲还可以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前者是指生育自己的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后者是指彼此间具有间接的血缘联系,除直系血亲以外的亲属。姻亲是指除配偶外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包括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配偶的血亲的配偶,姻亲之间只有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具有权利义务关系。

二、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写

亲属关系证明,需要到你或你亲属户口所在地的市级以上公证处办理。别忘了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的格式如下:

()××字第××号

根据档案记载(或经调查或经向知情人×××和×××调查),兹证明×××(男或女,××××年×月×日出生,××××年×月×日死亡,生前住台湾省××市××街××号)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共有以下×人:

父亲:×××,××××年×月×日出生,××××年×月×日死亡。

母亲:×××,××××年×月×日出生,××××年×月×日死亡。

配偶:×××,××××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与被继承人×××结婚),现住××省××市××街××号(或于××××年×月×日死亡)。

长男:×××,××××年×月×日出生,现住××省××市××街××号(或于××××年×月×日死亡,生前未婚亦无子女)。

次男:×××,××××年×月×日出生,现住××省××市××街××号。

××省××市公证处

××公证员

××××年×月×日

三、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有哪些

(一)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

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

(二)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

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继承的客体范围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财产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被继承人的实际遗产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不予清偿,但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三)权利的接受、行使方式不同。

受遗赠人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才能有效。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这也不同遗嘱继承人。

(四)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在遗嘱中指定候补继承人,而在遗赠中则不能指定候补的遗赠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亲属关系法定类别有哪些的相关法律知识,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若大家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咨询,找法网律师将为您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