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提交申办遗嘱公证材料到公证处办理,办理过程中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要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具体操作如下:
(一)申办遗嘱公证要提交的材料:
1、立遗嘱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
2、遗嘱草稿;
3、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产权证明。
申办遗嘱公证首先要填写公证申请表,遗嘱人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由公证人员代写,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按手印。
(二)公证处出具遗嘱公证书的条件:
1、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4、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公证过的遗嘱没有时效,但是继承人或受赠人的遗产继承是有一定的保护期限的。遗嘱经公证后,一旦被继承人死亡,遗嘱才开始生效。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以要求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处一般会通知其他继承人,询问他们对遗嘱有没有异议。如果其他继承人不予配合,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只能向法院起诉。
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
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基于维护公证的公信力的考虑,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遗嘱不能用其他遗嘱加以撤销、变更。如果要变更、撤销经过公证的遗嘱,必须再经过公证处的公证方可。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可见,虽然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但遗嘱人也可以进行修改或者撤销,不过应按法定的规则进行。
通过上面的文章可以知道老人如何做遗嘱公证,去办理公证的时候无论是什么年龄也可以办理遗嘱公证的,只需要提供一些需要的材料就可以了,办理过程中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就可以了,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找法网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他们是一个很专业的团队,可以为你们解答所有法律的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