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老人生前立遗嘱如何公证

2021-12-29 16: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老人生前立遗嘱有多种方式,遗嘱生效的方式包括口头遗嘱、代书遗嘱以及录音、录像遗嘱等等,也可以通过公证设立遗嘱,需要前往公证处进行。那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老人生前立遗嘱如何公证的相关内容。
老人生前立遗嘱如何公证

一、老人生前立遗嘱如何公证

老人生前写的遗嘱是不需要公证的。公证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条件,自书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如注明年月日等,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在存在多份由立遗嘱人在不同时间立下的自书遗嘱时,经过公证的那一份自书遗嘱效力高于其他自书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老人应该如何自己写遗嘱

老人自己写的遗嘱也即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

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一)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二)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三)遗嘱人亲笔签名。

(四)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 “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三、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

法律允许代写遗嘱,但是遗嘱毕竟牵扯很多,所以要代写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应,也是有一定的法律规定的,代写遗嘱的具体规定在我国的《民法典》中有明确指出。

有效的代书遗嘱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

(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四)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遗嘱代书人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老人生前立遗嘱如何公证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老人生前立遗嘱如果想要通过公证的方式,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办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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