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有遗嘱的遗产继承还需要公证吗

2022-01-26 07: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被继承人设立了遗嘱,那么没有特殊情况的话继承人就可以顺利继承遗产了,那么有遗嘱的遗产继承还需要公证吗?为了解答这方面的相关问题,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来一一为您解答,希望能解答您心中所惑,对您有所帮助。
有遗嘱的遗产继承还需要公证吗

  一、有遗嘱的遗产继承还需要公证吗

  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典等的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想要更加保险,让那些可能对遗嘱效力提出异议的人无话可说,可以把遗嘱拿去公证一下,按照国家公证机构正规的程序公证。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生效力。

  二、有效遗嘱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民法典》第1143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备与其相关的民事活动的责任能力,他们所立遗嘱,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规定其从事的民事活动无效,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害。

  (二)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民法典》第1143条明确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人在遗嘱中确立的内容是处分自己生前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立遗嘱人如果在胁迫等外在因素的压迫下所立遗嘱,或遗嘱被人篡改、伪造,均是他人的意思,他人无权处分财产所有人的遗产,只有遗产所有人才能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遗产,因此,遗嘱一定要表示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这也是体现对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保护。

  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也充分说明了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三、遗嘱无效的情形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二)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三)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有遗嘱的遗产继承还需要公证吗的内容如上述找法网小编呈现的正文所示。综上所述,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只要符合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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