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遗嘱继承公证要什么人在场

2022-01-26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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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很多人考虑到自己临终之后财产的归属问题,有些人会订立一份遗嘱,为了遗嘱的效力考虑,选择了对遗嘱进行公证,当然遗嘱公证也是有一定的条件的,比如遗嘱公证如何办理、需要谁到场办理,那么关于遗嘱继承公证要什么人在场,法网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遗嘱继承公证要什么人在场

一、遗嘱继承公证要什么人在场

遗嘱公证需要遗嘱人亲自到场,可以是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但都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公证机构可以是遗嘱人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公证处。申请涉及不动产的公证,还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二、公证遗嘱的注意事项

(一)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二)遗嘱人应当神志清醒,能够如实表达自己的意思,不受胁迫、欺骗

(三)以前已在公证处办理过遗嘱公证,现要变更或者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遗嘱公证,到原公证机构办理。

(四)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将遗嘱公证件、死者死亡证明、本人身份证明送交该机构办理继承权公证。遗嘱的受益人不是法定继承人的,为受遗赠人。受遗赠人必须在得知受遗赠后两个月内对受遗赠人的接受声明进行公证。

三、公证遗嘱办理流程

申请公证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带着遗嘱文本、户口本、工作证、产权证等,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如因疾病或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可以请公证员到遗嘱人所在地办理。但无论在哪里办理公证,遗嘱人都必须在公证员面前在遗嘱上签字或盖章。如果遗嘱已经提前签字或盖章,应向公证人确认确实是本人的签字和盖章。

立遗嘱人生前改变主意,撤销遗嘱或对原遗嘱进行修改补充的,另立新遗嘱进,立嘱人应向原来证明遗嘱的公证处提出,并在原立的遗嘱中注明撤销年月日号公证书证明的遗嘱。以上就是遗嘱继承公证要什么人在场的相关内容,遗嘱人也可以不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没有遗嘱执行人的,不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况且还有法律保护。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找找法网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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