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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办遗嘱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2022-01-08 12: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都知道宅基地很值钱,很多人都想获得,而村民也知道,想方设法留给自己的下一代,所以小编今天为大家来看一下农村宅基地办遗嘱公证需要什么资料这个问题及其后续问题。关于这些问题,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农村宅基地办遗嘱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一、农村宅基地办遗嘱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我国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但是宅基地上起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

二、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三、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的原因不在于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而在于他们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内心意志,再者他们证明难以保持客观性何真实性。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根据有关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农村宅基地办遗嘱公证需要什么资料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我们知道,我国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所以没必要遗嘱公证,但是宅基地上起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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