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遗嘱公证时,公证员一般要对遗嘱内容逐项审查,需要核查财产的属性,立遗嘱人的神智是否清晰,是否真实的意愿,以及与受益人的关系等等。
(一)夫妻共有财产一方立遗嘱时只能处理自己的所有的部分,不能处理共同财产的全部。
(二)家庭成员共同财产中属于其他成员所有部分,不能作为个人财产处理。如土改时家庭成员共同分得的房屋或家庭成员共同劳动收入建造的房屋、购置的家具或其他财物,家长或其他成员都无权作个人财产处理。
(三)是夫妻共有财产、或是家庭共有财产,还应视房屋形成的具体情况而定。
民法典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并且遗嘱是被继承人自愿立下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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