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遗嘱继承公证怎么写

2022-01-09 11: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实践中人们对于继承的需求越来越大,法律也对此做了规定,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那么遗嘱继承公证怎么写?申请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注意事项?遗产继承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遗嘱继承公证怎么写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遗嘱继承公证怎么写

一、遗嘱继承公证怎么写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嘱继承公证要根据法定格式书写。遗嘱继承权公证书范本如下:

遗嘱继承权公证书

(______)___字第___号

继承人: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省_____市_____街_____号。

被继承人:_____,女,生前住_____省_____市_____街_____号。

查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在_____(地名)死亡,死亡后在_____(地名)留有遗产。死者生前立有遗嘱。根据遗嘱,死者_____的遗产应由_____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省___(市)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__(签名章或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申请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注意事项

(一)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二)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有没有争议;除已知遗产外,有无其他债权债务;

(三)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除有约定外,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属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另一部分则应归在世的一方所有。

(四)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当先确认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决定适用的继承形式和法律规定;

(五)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2、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六)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上述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处理遗产时,应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财产,所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继承人的原则处理。

(七)在有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应当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确定是否适用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规定。

三、遗产继承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继承开始的时间是指继承人从什么时间开始享有被继承人的合法所有财产所有权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一)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死亡的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二)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人,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综上可知,遗嘱继承公证只要将双方的信息写清楚,然后去公证处办理相应的手续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遗嘱继承公证怎么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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