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遗产诉讼指的是继承人因遗产划分或遗嘱效力等纠纷诉至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 本编调整因继承产生的民事关系。
(一)自然人的私人财产所有权。主要包括:自然人的合法收入、储蓄;自然人的房屋、生活用品;自然人的林木、牲畜、家禽;自然人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自然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既有人身权利的内容,又有财产权利的内容。其中的人身权利,与其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不可移转、让与,随自然人的死亡而消灭;其中的财产权利,可以移转,也可以继承。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中的财产权利。
(三)自然人的债权、债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间产生的特定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其性质属于财产关系。凡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债务,允许移转和继承。
(四)自然人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有有价证券、某些他物权(如抵押权、留置权、典权等)、股权和合伙权益、数据和虚拟财产等。
(一)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
(二)没有遗执行人的,由继承人推选遗产管理人;
(三)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四)没有适格继承人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居民(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五)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
因遗产所产生的纠纷,当事人如果可以协商解决,最好是协商解决,不伤家庭和气。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什么是继承遗产的诉讼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