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法定继承人有权行使的权利有哪些

2021-03-18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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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遗产继承中我们最先要解决的问题是谁有继承遗产资格的问题。若被继承没有立任何遗嘱或遗嘱因法定原因不能被执行,便需要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方式分配遗产。那么,在法定继承中法定继承人有权行使的权利有哪些?以下就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法定继承人有权行使的权利有哪些

  一、法定继承人有权行使的权利有哪些

  1、法定继承人可按照与被继承人的亲疏远近,通常以一般均等的方法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可请求分配法定应继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

  4、适用代位继承制度。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特殊样态,仅适用于法定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的规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5、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无论男女,平等的享有继承权。

  二、法定继承人是哪些人

  根据《民法典》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的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的地位相互平等。

  三、法定继承怎么继承

  1、协商继承

  全部继承人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可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分配协议、亲属关系证明、完税凭证、其他必要材料,登记机关公示后,办理继承转移登记。

  2、公证继承

  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完税凭证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3、诉讼继承

  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需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取得法院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完税凭证等申请房屋转移登记。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对“法定继承人有权行使的权利有哪些?”这个问题的简单解答。法定继承人有很多法定权利,可以合法得获得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可以在特殊情况下分配到法定应继份、适用代位继承制度、各法定继承不分性别而平等得享有继承权等,了解这些权利,更有利于维护我们的自身的利益。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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