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取消遗产继承的条件

2022-02-15 13: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一般而言,家里的老人在离世之后遗产都会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子女并未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对老人不管不顾,因此很多老人会想取消自己子女的继承权。那么取消遗产继承的条件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取消遗产继承的条件

  一、取消遗产继承的条件

  子女的遗产继承权是法定权利,父母不能随意取消,但是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遗产指定不能由子女继承。

  由于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虽然子女同属第一法定继承人,但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对于不尽赡养义务的不孝之子,老人可以通过立遗嘱不准其继承遗产,取消其法定继承权。因为立遗嘱是被继承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单方面法律行为,无需征得继承人的同意,只要所立遗嘱是老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有效,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规定,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从这项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法律保护老年人依法根据自己的意愿对个人财产进行处分的权利,包括在生前处分自己遗产的权利,对于老年人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能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二、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二)立遗嘱人死亡;

  (三)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四)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三、遗产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一)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二)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三)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四)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由上可知,父母是不能取消子女的法定继承权的,若父母不想把遗产留给子女,可以在生前订立遗嘱,提前将自己的遗产做好处分。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取消遗产继承的条件的相关知识,希望能让您有所收获。如果您对于遗产继承问题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找法网在线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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