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有哪些遗嘱无效

2021-03-26 09:0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遗嘱是自然人在生前或临死时,留给继承人的书面或口头的嘱咐。自然人对遗产所作的处分,到立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那么有哪些遗嘱无效,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一一解答,希望能帮助您解决问题。
有哪些遗嘱无效

  一、有哪些遗嘱无效

  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该无权处分财产的部分无效。

  4、伪造的遗嘱。伪造的遗嘱不是被继承人所订立的,根本不能反映其本人真实意思,这样的遗嘱显然应属无效。

  5、遗嘱被篡改的。

  二、遗嘱的有效要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

  三、遗嘱的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哪些遗嘱无效的相关内容,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得出来如果立遗嘱人是被其他人胁迫或者强迫其立遗嘱的,所里遗嘱是无效的。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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