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子女虐待父母后被原谅还有继承权吗

2021-03-23 10:4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很多子女都是父母的心头肉,但是因为父母长期的溺爱会影响到子女对自己的不尊重,甚至会发生虐待的情况,这社会上实在是太多这种情况了,而父母最后会都会选择原谅曾经虐待自己的儿女,毕竟是世上最亲的亲人。那么子女虐待父母后被原谅还有继承权吗?接下来跟随着找法网小编来了解一下是怎么一回事。
子女虐待父母后被原谅还有继承权吗

一、被继承人生前留下多份遗嘱应该以哪份为准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遗嘱形式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提醒: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嘱人可以撤销或者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二、子女虐待父母后被原谅还有继承权吗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增加规定了对继承人的宽恕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三、继承人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吗

可以,遗嘱执行人是由立遗嘱的人指定的,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继承人不得成为遗嘱执行人。但鉴于遗嘱执行人是监督遗产严格按照遗嘱分配继承的监督作用,可指定他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的法律规定

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又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没有资格作遗嘱执行人,则应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

综上所述,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

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2、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3、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

通过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知道有关于子女虐待父母后被原谅还有继承权吗的相关解答,很多父母最后都选择了原谅,毕竟自己的子女,不单单有着血脉的关系,还是自己最亲的人,所以那个父母都不容易。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前往找法网咨询相关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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