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公证遗嘱和最后的遗嘱有冲突以哪个为准

2021-03-23 11: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有的家庭中可能变化的情况都比较复杂,所以遗嘱也会一直地变化,并不是所有的家庭都简简单单,那么如果公证遗嘱和最后的遗嘱有冲突以哪个为准呢?接下来就让找法网小编来告诉广大网友在法律上的规定到底是以哪种遗嘱为准。
公证遗嘱和最后的遗嘱有冲突以哪个为准

一、公证遗嘱和最后的遗嘱有冲突以哪个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遗嘱形式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提醒: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嘱人可以撤销或者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二、侄子侄女有继承权吗

一般情况下,侄子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如果叔叔没有第一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叔叔的兄弟姐妹,如果叔叔的兄弟姐妹都去世,可由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代位继承。另外,如果叔叔立了遗嘱的话,侄子是可以继承遗产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立有遗嘱也属于遗赠,是赠与关系,而非继承关系。

遗产继承顺序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继承人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吗

可以,遗嘱执行人是由立遗嘱的人指定的,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继承人不得成为遗嘱执行人。但鉴于遗嘱执行人是监督遗产严格按照遗嘱分配继承的监督作用,可指定他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以上的内容就是公证遗嘱和最后的遗嘱有冲突以哪个为准的相关解答,从上面的文章估计网友们都已经清楚了,公证遗嘱是在法律规定上的效力是最强的,其余的四种遗嘱的效力都没有公证遗嘱的效力强,显而易见,如果遗嘱有冲突,最后会以公证遗嘱为准。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找法网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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