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办理房产遗嘱公证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022-03-10 08: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现在许多人会为自己订立一份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那么办理房产遗嘱公证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办理房产遗嘱公证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办理房屋遗嘱公证需提交哪些材料

  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二)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三)遗嘱书。

  (四)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五)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房产抵押贷款

  需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资料、合法有效的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要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书面证明、担保书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借款人住房的自筹资金有关证明、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贷款行规定的文件。

  三、农村房屋确权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有助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合理优化及分配,进而为农民增收增益奠定夯实的基础。

  (一)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二)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三)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四)审批。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五)登记注册。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六)颁发土地证。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办理房产遗嘱公证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的相关知识,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你对房产遗嘱公证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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