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办理遗嘱公证后,是否一定要办继承公证?

2022-03-10 16: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会在生前订立一份遗嘱,甚至还会将遗嘱进行公证。那么办理遗嘱公证后,是否一定要办继承公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办理遗嘱公证后,是否一定要办继承公证?

  一、办理遗嘱公证后,是否一定要办继承公证?

  办了遗嘱公证还要办继承公证。

  遗嘱公证,是立遗嘱人生前立下遗嘱,再拿着遗嘱和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财产证明(如: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过后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在死者死亡2个月内,遗嘱指定继承人就可以拿着公证过的遗嘱,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继承人得到继承公证书,就可以办理遗产的继承手续,如:可以去办理住房的继承过户。

  二、遗嘱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死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需先至公证处领取一张介绍信,至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开具死亡证明,也可以由死亡时的医院开具;户口本上如果没有死者的户籍注销记录,需提供户籍地警署户籍注销证明,有则不用开具注销证明。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死者的婚姻证明。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三、办理遗嘱的六大问题

  (一)遗嘱形式不合法。由于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最终导致遗嘱无效或纠纷不断,诉至法院后,最终按照法定继承予以分割的情况。

  (二)处分他人财产的部分无效。如一套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先去世了,没留有遗嘱,妻子自立遗嘱将该房屋全部归大女儿所有,其实,妻子的遗嘱已经侵犯了丈夫的权利,因为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分出一半为妻子的,另一半为丈夫的遗产,妻子无权全部处分,她只能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这种情况下订立的遗嘱,仅对自己享有份额部分的处分是有效的,对其他共有人部分的处分是无效的。

  (三)没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样的遗嘱内容都有可能导致无效。

  (四)自书遗嘱与公证遗嘱有冲突的,以公证遗嘱为主。

  (五)受益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遗嘱无效。

  (六)财产涉及到共有财产,办手续时应与共有人协商,如何来变更有关的财产所有权。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办理遗嘱公证后,是否一定要办继承公证?的相关知识,无论遗嘱是否办理公证,继承都应当办理公证,继承人在得到继承公证书后才可以办理遗产的继承手续。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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