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多份遗嘱内容抵触的以什么为准

2022-03-25 13: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实际生活中,有些立遗嘱人因为情感多变或者生活状况多变,而不得不变更遗嘱,使得多份遗嘱同时存在。那么多份遗嘱内容抵触的以什么为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多份遗嘱内容抵触的以什么为准

  一、多份遗嘱内容抵触的以什么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为:

  (一)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三)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四)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五)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三、有多份遗嘱应该怎么办

  (一)多份遗嘱,内容无冲突

  当存在多份遗嘱,内容无冲突时,多份遗嘱可以同时适用,互不冲突。

  (二)多份遗嘱,内容有冲突

  1、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

  我国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当存在多份内容冲突的遗嘱时,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有效力。

  2、无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如果没有公证遗嘱,则是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多份遗嘱内容抵触的以什么为准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的讲解,我们可以知道,具体应该按照哪份遗嘱来处理遗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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